制定合同是比较复杂的事情,一定根据要求来进行书写才行,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在签订合同前都谨慎而小心,久久美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合伙企业和合伙合同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和合伙合同篇1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雇员: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2.“竞争业务”: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_____年的时间。
6.“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
(2)向任何竞争对手;
(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
(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
(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末载明之日郑重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企业和合伙合同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_____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个,分别是:
1、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人责任承担和追偿
第十三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约定为:承担100%赔偿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约定其它承担赔偿责任方式)
第八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___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_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六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七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八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九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二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七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企业和合伙合同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共同合伙人为三方,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宾馆,合伙人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伙的经营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宾馆经营宗旨:
共同经营,并获得满意的利润为宗旨。
三、合伙期限:
自_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共____年。
四、投资方式:
1、合伙人甲投资额______元(大写);合伙人乙投资额______元(大写);合伙人丙投资额______元(大写)。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3、设立投资存取账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共有账户,并设立合伙方的手机短信业务。
五、合伙共同协商管理人
管理须敬业,负责的态度管理好宾馆。按时上账、打款、盈利分红、按投资比例分红。由于合伙人为五户联保,取得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管理人须按时清息还款。
六、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所占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红。
2、经营过程中先以还清贷款后现金每月分红。
3、各合伙人贷款期限到期前______个月,盈利不足以还清贷款时,各合伙人须负担还清自己名下剩余贷款。
4、不得影响他人信誉度或以后的发展。
七、合伙负责人事务。
1、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要对合伙事件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账目管理等。
2、每月财务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生效。
3、财务须每日每月客户数目清楚。
4、每月月底合伙人要对管理人账目核查,签字后生效。
八、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共有。
2、共同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债务。
3、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九、退出转让
1、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旧与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两方购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转让他人,否则按退出方式对待。
6、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损失。
7、退伙后,以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十、合伙退出清算
1、合伙期间解散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合伙人担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后如有剩余资金,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还清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认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合伙协议经合伙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企业和合伙合同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
为方便甲方注册及开设银行账户,保障新合伙人资金安全,原合伙人注册设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投资人将以入伙之方式,与甲方签署本《入伙协议》,成为甲方之新有限合伙人。
新合伙人乙方现同意签署本《入伙协议》,成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并接受《合伙协议》之相关条款约束。
新合伙人认缴出资及缴付
新合伙人基本情况:______
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合伙人性质:______有限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______
新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
缴付期限:______
新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应在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内一次性缴付。
乙方签署本《入伙协议》即成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新合伙人应按照甲方普通合伙人之书面指令,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其认缴出资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支付至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包括支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认可甲方《合伙协议》并同意接受该协议之相关条款约束,与原有限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乙方入伙后在甲方的出资比例按照乙方实缴出资占甲方总实缴出资的比例计算。
本《入伙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工商登记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入伙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盖章) (签字)
合伙企业和合伙合同篇5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格兰仕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 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 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xx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乙方制作部分关于xx宣传单页、海报;
9、 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餐饮合伙合同范本
2、 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xx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xx,开发适当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xx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xx宣传品;
6、 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餐饮合伙合同范本
3、 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xx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伙企业和合伙合同篇6
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签订本合同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享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否则,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个别合伙人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出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如上)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业和合伙合同篇7
合伙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居住地: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居住地: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调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福建_________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福建_________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_____%。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_____%。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
若双方有纠纷则协商解决,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则_________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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