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最基础的部分就是原作内容的引用,是后续内容写作的前提,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可以让我们的阅读变得更有价值,以下是久久美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月亮鸟读后感5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月亮鸟读后感500字篇1
我读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受益非凡,这本书非常有趣,让我看的津津有味,如痴如醉,让我越看越想看,希望你慢看看。
在这本书中,许多人物都非常有特点。
米加,一个善良,爱幻想,做事大胆,又有恒心的孩子他的父亲米先生,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因为每天为家人而工作。同时,又非常开明,对米加的格格不入,没有阻止,而是,宽容地对待。后来,在米加成为明星时,又为他的刺猬,一个近似伯乐的人,他总是能以孩子的心灵与儿童交往,深得孩子喜欢。其实,也正是因为他的鼓励,而让所有敢于幻想的孩子,有了行动。
魔术师咕哩咕,一个好钱,但不为钱而迷惑的人,最后在金钱与友情之间,选择的友情,寻找米加,并帮助米加实现了发明的愿望。铁嘴鹰,一个在乌鸦妈妈的感化下而变得善良的人物,最后不想成为老鹰,只想做小鸡。他说:在做老鹰的时候,没有人关心我,没有人照顾我,没有人愿意亲近我,甚至没有朋友可以说一句话。而现在,虽然我是小鸡,但是我很快乐
在《鼹鼠的月亮河》中,作者关注人物的命运,关注人物的内心世界,关注人际的情感关系,以独特的视角,细腻的笔触,刻画了一个个生动、可爱、真诚、善良的人物形象,展现了孩子们纯洁的心灵世界。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如果不信,你们就去看看吧!
月亮鸟读后感500字篇2
你想要月亮,可给你六便士又嫌少。
——题记
作者说这个标题是他随手起的和主题无关,但我觉得这个标题起的太妙了。在无数的选择中,是抬头仰望月亮还是低头去捡六便士,这两个选择也直戳新闻人的胸口,是理想还是现实?
书中的斯特里克兰德和挣扎的凡人不同,他转身追寻理想再也没有回头,可以说是荒诞的可笑的。一个毫无绘画基础四十岁的中年大叔执意作画,放弃了令人羡慕的家庭以及安稳的工作。
他在乎成名么,不,他根本不在乎。他所有的钱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画画,甚至连生理欲望被他厌恶。他只想要内心的宁静。他被讥讽,被唾弃,可他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想法。新闻理想和新闻真实,新闻人挂在嘴边的东西,哪一个人可以拍着胸脯保证绝对做到?最初选择这条路靠着的是理想,支撑走完却需要面包。所以,是不是最后都会向生活妥协,但这本书就是要告诉你,可以反抗生活。
我想如果斯特里克兰德死后他的画没有出名,那么就是一场悲剧,可即便他死后变成了瞩目的画家,那一把被他安排的大火烧光了他所有画作,依旧是一场悲剧。所有可能的传世经典都注定湮灭,但世人的评价他才不在乎。
我最喜欢书里的这段话:“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
希望做新闻人的我们,在月光下更孤独勇敢。
月亮鸟读后感500字篇3
这是我第一次很自觉地想写一些关于我读过的书的感觉。我想写下来这份感觉,主要是因为这本书给我太多的震撼了,压的我踹不过气来,我迫切的需要通过写作这一方式来缓解心中的那份沉重。
看过《月亮和六便士》后,我一直笃信作者毛姆不仅是一位伟大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位很伟大的心里学家。尽管在此之前,同时在此之后,我并没有看过有关毛姆的简介,我的这份笃信我是很坚定的。这本书对人的心里的细节描写及为何会产生这种心里的分析,让我十分震撼,以至于我到现在心中翻起的那份波浪还没有得到平静,甚至是连语言这个我最为熟悉的东西我都不知道如何说了。尽管这本书给我带来这么强大的震撼,以至于我都不能好好的说话,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看完整本书后,我最大的感触是“我”认为查尔斯。思里特克兰德寻找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新的灵魂。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一直以来,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告诉我要做自己,要做真正的自己。于是我以为只要我做到了自己,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与才华,我便可以一鸣惊人,成为万众瞩目、名留史册的人物。可是当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事情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亲身经历与感受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事迹与存在,“我”看着他抛弃妻子,看着他又如何伤害对自己最真的朋友,这样一个未被社会传统价值观的人为何能够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心中很震撼!也就通过作者不断的记述并且引起潜意识的问题,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伟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伟人,他在成长中必须要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他们抛弃以前的生活基础,被人们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及社会道德败坏的人。但是他们在做这些时候,早就已经忘却了社会道德对他们的审判,他们心中有的只是一个新的灵魂。但是这个新的灵魂在他们刚抛弃以前生活基础的时候,还没有成行,还不足以让这个新的灵魂发挥到让世界为之震撼的地步。于是他们需要继续磨练,需要在社会里面辗转,寻找一处真正适合他们新灵魂居住的地方。这样他们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价值。
月亮鸟读后感500字篇4
这本书我看的是李继宏译本,没有读过书店常见的傅惟慈译本,所以无从比较两个译本哪个好。单说李继宏译本,一大亮点是有很详细的导读,看过之后对时代背景、书中的隐喻等会有更深的理解,所以就算你读的是傅惟慈译本,也很建议来读读李继宏的导读。
整本书读来很顺畅,没有出现读傅惟慈译本的网友所说的生涩难懂的地方,不过可能正是因为如此,也丧失了一些语言的劲道,例如我很喜欢的那句“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在这个译本中被翻译成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这本书的读书笔记我不知道如何来写。是因为它不好吗?
不、不!是因为内心太震撼。心痛、同情、恐惧等太多洪水猛兽般的感情。然而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生命从来不纷乱,只有画画,不停地画画,简单得不可理喻,最后“他创造了一个世界,看到那个世界的美好。然后,他既骄傲又轻蔑地摧毁了它”。这本书以高更为原型,讲述一个生活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如何抛弃妻子、孩子和事业,先是到巴黎,接着到塔希提穷困潦倒独自画画了一生的故事。很多人说月亮是梦想,六便士是现实,斯特里克兰在做一个选择题。
我觉得不是,因为斯特里克兰根本没有做选择时会有的犹豫,当我们还在想着明天吃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抛弃一切到了巴黎住在一个三流旅馆里开始画画了。我想他应该是在挣扎吧,挣扎着抛开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能借助我们的身体感受到的所有事物,直抵混沌中生命的本源、人性中原始的本能。
有网友说看完这本书很歇斯底里,内心生出一种恐惧,打心底里害怕,想尖叫着哭一场。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吧。兰德的诗写到“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在这本书里,斯特里克兰是举着生命之火去寻找洪荒世界万物初现的美,最后他找到了,不过他将他的秘密带进了坟墓。
月亮鸟读后感500字篇5
?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主要写了鼹鼠米加住在月亮河附近,但是,它为了好朋友尼里不再每天那么辛苦洗衣服,到城里经历了许多事情后终于发明了洗衣机。
刚买到这本书时,我就从这本书的封面知道了这本书很温馨,封面上写着"它们就这样坐在河边,脚垂在水里,眼睛望着远方,他们想的也许是一样的,也是不一样的,但是,它们靠得很近"。上面画着两只可爱的鼹鼠。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非常地羞愧,一只小小的鼹鼠为了美好的友谊,不让朋友辛苦,发明了洗衣机。我难道就不能吗?其实,我连自己一个人怎么生活都做不到,我连洗衣机需要什么工具都不知道,就是有了工具我也不知道怎么做,更别提发明洗衣机了。
论生活条件,论衣食住行,我哪一点不如米加?米加为什么要千辛万苦去发明洗衣机?只是为了一种简单的东西,那就是友谊。在这个过程中,它被魔术师变成乌鸦,被老鹰铁嘴捕捉,甚至被自己的亲兄弟怀疑它不是棕色是黑色的,是因为它不是鼹鼠,而是老鼠。田鼠……它能发明洗衣机,我觉得这值得我敬佩,学习。
我以后要改掉我过分依赖家长生活的习惯,像米加一样,有自己的主意,去实现理想,学会自力更生。
月亮鸟读后感500字篇6
这是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鼹鼠米先生一家住在美丽的月亮河畔,爸爸妈妈和八个孩子都擅长挖掘,爸爸米先生更是月亮河一代的挖掘专家。后来鼹鼠太太生了第九个孩子,叫米加,鼹鼠爸爸希望米加也能像它一样成为一名挖掘工程师。
可是米加与大家不同,它不同于家人油亮的棕色皮毛,它是黑色的,而且又瘦又小。更加与众不同的是米加不喜欢挖掘,它爱幻想,爱思考,爱发明创造。有一天米加决定去闯荡世界,便怀揣好伙伴尼里送给他的月亮石,心怀为尼里发明一台洗衣机的梦想离开了家乡。在陌生的地方,米加结识了魔法师咕哩咕哩.乌鸦红辣椒和黑炭这些日后的好朋友。在和他们相处的日子里,米加渐渐长大,在帮助他们战胜敌人的过程中,米加也找到了自信,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故事好听吗?这是儿童作家王一梅的童话代表作《鼹鼠的月亮河》。书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朋友之间的友谊。米加和尼里的友谊,让我体会到原来有一个好朋友是多么幸福,真正的好朋友不是只知道和你玩的,而是在你困难的时候帮助你,理解你的知心朋友。米加为了给尼里发明一台洗衣机,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四处流浪就是想为尼里减轻负担。
这让我明白:原来为了朋友,可以不顾一切地去做,这就是真正的友谊。最后,米加回到了他的家乡------月亮河,尼里有了洗衣机,她再也不用辛苦地洗衣服了,他们一起快乐的生活着。这又让我明白了不管困难有多少,只要认准目标,坚持不懈,最后一定可以体验到成功的快乐。
读了这本书,我总结出了道理:有一个好朋友很幸运,好朋友之间应该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理解;我们还要坚持自己的梦想,为梦想坚持不懈,排除万难,这样我们能享受到世界上最大的快乐!
月亮鸟读后感500字篇7
迄今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爱的小说,喜爱毛姆作为一个敏锐的洞察者对人性的理解,喜爱书中思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与噩运,却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态。毛姆洞察出梦想的贬值,世俗的污浊,月亮高悬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须,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赢家。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一些选择,却也要守住一颗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兰德,性别男,中年,职业股票交易员,生活单调,朝九晚五。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扔进人海都难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过的人,在自己40岁这一年离家出走了吗?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巴黎当一个画家。离家时,他只写了一张纸条提醒家人晚饭准备好了,然后他只带了100元钱,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画画。
这种桥段不是应该出现在英俊帅气的20岁小伙身上吗?然后他勇敢追寻梦想,最终美梦成真,爱情事业双丰收,如同当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学书籍,读罢便让人热血沸腾。但毛姆却没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毛姆笔下,40岁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别人都在追寻稳定,他却在追逐噩运。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在他眼中,他的人生价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飞,舍弃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梦想——画出一幅好画。他在巴黎贫困交加,身患重病,险些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为一名码头工人。就是这样疯狂的一个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阶级观念,看穿命运,最终掐住梦想的火苗,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毫无疑问,毛姆是极力赞美这个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这个人物的自私之处,达到极端。书中的“我”问思特里克兰德,“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孩子不爱自己的妻子吗?你不想要爱情吗?”他回答道:“我对他们没有特殊的感情,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对他而言,画画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扰,所以他一层层剥下父亲,丈夫,职员等等身份的外衣,剥下这些束缚,像一个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边的浮木,他就抓着绘画,无论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圆形人物,自私、毫无责任感,却执着于梦想,并且勇敢无比。毛姆有千万种方式去赞美为追寻人生的意义而付出的人,却选择了这样一种对比鲜明的,极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预见到,今天的许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龄、欲念,被梦想的锋利妖冶刺伤,成功的判断划向名利,梦想的价值得到质疑,稳定、舒适成为公众的诉求,人们沉醉便士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极端的例子来警示众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须,但人总要抬头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对这个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读到他时,是骇然且敬畏。随着文章的进程,羞愧一点点将我吞噬,在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将自己创世纪的著作付之一炬时达到极点。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双目失明的他是怎样将一切名利权情踩在脚下,踩着无数无数人伸向名利的手,踩着噩运这匹野马,全然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我感觉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个尽可能让自己舒适的港湾,即别人口中的稳定生活。因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梦想的衣角,或者说,抓住它不是最难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难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可以体味到一个大作家,因为看清人性而表现出的宽容。文中出现另两个次要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轻医生阿伯拉罕放弃了医生岗位,在毕业旅行中偶遇一个希腊周围的小岛,他感觉自己就是为这个地方而生,便在那儿度过了一生。而另一个顶替他上岗的“幸运者”却因此平步青云,成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对阿伯拉罕的选择嗤之以鼻。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评价:“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这样淡淡地用一个“选择”的概念带过了这两个人物。的确,一个人生存的方式、梦想、价值观,哪一样不是自己的选择?爵士也好,在荒岛度过余生也罢,也许二者都不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最有价值的活法,但从生活意义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完整个体的自我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宽容的毛姆又给我以这样的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月亮,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因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梦想,还有责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们关心柴米油盐,寻得一处心安,享受天伦之乐。但月亮总是要有的,没有月亮的人会沦于便士的铜臭,而放弃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与自己的噩运偕行。我无比敬畏那样的人,却依然选择好好生活。
这是我的选择,想必有同学完全崇拜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无情,正如老师品读其他作品时所说的那样,这正是经典作品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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