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消化书中的知识,形成自己的见解与思考,很多时候,读后感能引发我们对生活的思考,下面是久久美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灯的旅行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灯的旅行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叫做《灰尘的旅行》。这本书讲了土壤、细胞、热等等,这些都是我感兴趣的东西。一开始我看到书名,觉得自己似乎没什么看的欲望。但是自从我开始读这本书之后,就根本停下来了。恨不得一天就把它读完。
书中“灰尘是地球上永不疲倦的旅行者”这句话我很是喜欢。原来当一粒灰尘的好处这么的多,可以四处旅行。可仔细想想好像又没那么好,因为它只能随波逐流,不能自己作主。就好比在看这本书的我,如果不能翻到下一页去看,那感觉一定不好受。
书中我最喜欢“镜子的故事”,里面讲了镜子从古至今以来的变化。一开始古人用的是铜镜,照得不是很清楚,而且碰到水容易生锈,那样的镜子用起来肯定不方便。现在的镜子那是真的牛,有的镜子照起来可以让人变得苗条,有的镜子照起来可以让人变高,还有的可以让人变得上身胖下身长。现在的镜子真是五花八门,工艺惊人啊!
我还喜欢细菌和人那一章,更准确的说我最喜欢的是“炼铁的故事”。我当时一看上面说到人们没有铁的样子,我就觉得好可怕。原来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铁竟然那么重要!想想也是,我们的'生活处处都需要铁,那么铁肯定是很重要的啊!看来我要好好珍惜自己身边那些随处可见的,但又毫不普通的东西了。
如果说铁很重要,那么电对我们来说同样重要。因为我觉得如果没有了电,那么我们身边的机器都无法正常运转了。那么世界将会变得乌漆抹黑一片,光想想那样的场景就让我害怕。
?灰尘的旅行》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让我深深着迷。作者在书中还运用了很多的好词好句,让人在看书的时候不会觉得枯燥,反觉得轻松有趣。这位作者太了不起了。
灯的旅行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子,他的父母是十分善良、勤奋而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由一个非常顽皮、欺负小动物、爱稿恶作剧的.男孩子成长为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尼尔斯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莫顿也想展翅跟随大雁们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大雄鹅飞走,就紧紧抱住大雄鹅的脖子,就在这一瞬间,大雄鹅腾空而起,它来不及把尼尔斯抖掉,就把尼尔斯带着一起飞到了天空中。从此,尼尔斯骑在大雄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尼尔斯看到了祖国的旖旎风光,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传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在旅行中尼尔斯帮助大雄鹅解救小灰雁邓芬、帮助黑老鼠打败灰老鼠、帮助松鼠妈妈解救小松鼠、从动物园里救出小雕高尔果、帮助绿头鸭雅洛重返家园、帮助奥和小马从解冻的冰上跑回岸边、帮助奥找到父亲、帮助老马回到家园、解救天鹅、帮助大公羊打败三只狐狸、解救大雄鹅、解救大灰熊、打败大黑蛇、阻止人们夺走鸟儿的家园……在帮助他人时尼尔斯也获得了快乐,并从旅伴和其它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让尼尔斯从一个生性粗野、非常顽皮、欺负小动物、爱稿恶作剧、对读书毫无兴趣的孩子变成了十分善良、乐于助人的孩子。
我们可以从他身上学到许多有益的东西,他对朋友的不离不弃,宁可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朋友。他的这种精神,正是多少人所欠缺的!朋友是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令我们看到了一个神奇的动物世界。一个妙趣横生的旅行。都去看看吧,你会收获的!
灯的旅行读后感篇3
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去新华书店里买书,我选了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寒假里我每天都会利用一会时间读这本书。这本书很有趣,我非常喜欢看。
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子,一开始他因为自己的捣蛋和不守信用,惹恼了精灵而受到惩罚变成拇指大小。但是他在意爸爸妈妈的感受,当大白鹅要飞走时他立刻冲过去想要留住它,为了不让雄鹅飞走,尼尔斯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回了原来的样子,而且成了一个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在惊险的旅行中,尼尔斯营救大雁时表现的非常勇敢和机智,最后战胜了敌人。我们也要像尼尔斯一样,不管是帮助别人还是自己遇到苦难,也要勇敢的去面对,并且用自己的智慧去解决问题。尼尔斯的坚强和毅力也值得我们向他学习,在生活中,我们小朋友也要用坚强和毅力去克服各种困难。
灯的旅行读后感篇4
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是成为优等生的关键!阅读一本好书,能为自己缤纷的童年增添更多的乐趣,是为自己提供个了解世界,探知社会的窗口……
在学校的提倡下,我在寒假购买了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一买回来,便离不开双眼了,几乎走到哪,就看到哪。最后感叹一句:真是一本好书!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淘气的小男孩尼尔斯不小心被精灵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他乘着家里的大白鹅,跟随大雁到处历险。在这历险的期间,尼尔斯经历了许多惊险而奇怪的事情:和大雁联合打败了诡计多端的'狐狸;用魔哨帮组黑老鼠战胜白老鼠;勇敢地用尖刀与抢劫的大鸟搏斗;把鸟巢当船划,从猎人枪口下救出绿头鸭;有从熊口死里逃生,还把瀑布当滑梯玩……他经历了血多事情,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无精打采,变得彬彬有礼,他回到牛棚,希望看望父母,但又不想让父母看到自己的样子担心!却不料家鹅与妻子回来探望,被父母抓住,尼尔斯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救回好朋友,但意外地发现——他变回原来那么大……
这本书非常有趣味,同时也让我受益良浅:要好好做人,不要恶作剧,待人真诚,彬彬有礼;珍惜自己的生活,不然哪天碰到精灵,后果可就不堪设想!
灯的旅行读后感篇5
今年寒假,我和妈妈一起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感觉非常有趣,从里面还能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女作家,她是瑞典第1位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1909年编写了这本童话,因此获得了这个奖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名叫尼尔斯的男孩,十四岁,总是扯公鸡身上的毛,欺负母鸡和鹅,大家很讨厌他。一次在他读训言时,被小精灵变小了,他养的猫也很高兴,因为尼尔斯以前总扯它的尾巴。尼尔斯看见往南飞的大雁叫雄鹅莫顿一起飞时,爬到了它的背上,与大雁们一起飞往拉普兰。
在这本书的人物里,我最喜欢小灰雁邓芬,因为它心地善良、可爱、美丽,愿意帮助他人。可是它的两个姐姐文妮和安娜,却心狠手辣,它们说雄鹅莫顿是丑陋的乌鸦变成的,让莫顿食用有毒的草根,把莫顿毒死,可是没能得逞。后来我想了一下,为什么原本爱欺负小动物的尼尔斯一下子变好了,爱帮助动物了呢?终于我明白了,尼尔斯是通过这次旅行,心中爱的种子被激发出来了,他的善良、诚信和乐于助人的品质得到了动物们的歌颂。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变小,我会骑在大雁背上和大雁一起跨过山和大海,穿过人山人海,去南方,探寻新世界。
灯的旅行读后感篇6
为什么会在异国被公寓前门这样微不足道的东西诱惑?为什么仅仅因为那里的有轨电车,因为那里的人们几乎不在家里装窗帘,我就深深地陷入对它的爱恋?不管这些由异国的细小(和无声)的事物所引发的强烈反应看上去是多么荒谬,这情形至少同我们的私人生活有相通之处。在个人生活中,我们也会因为一个人给面包抹黄油的方式而喜欢上他,也可能因为他对鞋子的品味而憎恶他。如果我们因注重这些细节的东西而自责,那么我们必将忽视生活中的细节本身所具有的丰富含义。
我对公寓房子情有独钟,因为这样的建筑让我感受到节制之美。它舒适,但不招摇。从这种楼房可以看出,这是个在财富上偏好中庸的社会。在建筑设计方面,也透出一种淳朴来。在伦敦,建筑物的前门通常倾向于模仿古典庙宇的外观,但在阿姆斯特丹,人们坦然面对生活,他们避免在建筑中采用石柱和石膏,选择的是整齐且不加任何装饰的`砖石。这里的建筑最好地体现了现代意识,予人以整饬,干净,明亮的感觉。
异国情调一词包含有一些更细微、更让人捉摸不定的意义,异域的魅力源发于新奇与变化,譬如在异域你看到的是骆驼,而在家乡,你看到的是马匹;在异域你看到的是不加粉饰的公寓房,而在家乡,你看到的是带有装饰性石柱的公寓房。但除此之外,这一切还可能为我们带来更深层次的快乐,因为我们看重这些域外特质,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新奇,而且还因为它们更符合我们的个性,更能满足我们的心愿,相反,我们的故土并不能做到这一切。
我之所以对阿姆斯特丹表现出如此的热情,是和我对本国的不满相关的。在我自己的国家里,缺乏这种现代性,也没有这里朴素单纯的美感,有的只是对都市生活的抗拒和封闭保守的心态。
我们在异域发现的异国情调可能就是我们在本国苦求而不得的东西。
这一整段真的太喜欢了。有产生共鸣的喜悦,也有获得答案的释然。曾经很多次把自己对“异国情调”的爱恋归结于西方文明入侵或者无意识的崇洋媚外,而现在总算是找到了更好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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