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读后感时,要保持开放的心态,乐于接受不同的观点,撰写读后感能够让我们更好地把握书籍精髓,提升表达能力,以下是久久美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一个人读后感参考7篇,供大家参考。

一个人读后感篇1
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想谈谈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问题。
小说吸引我的地方是男主人公哈罗德的性格,沉默寡言,恐惧自卑,笨拙木讷,懦弱胆怯。这导致了作为父亲的哈罗德,是不合格的。这吸引着我去探究哈罗德人生悲剧发生的原因,我认为哈罗德并不讨人喜欢的性格是由他的原生家庭影响而形成的。
对于怀里的婴儿,哈罗德的母亲琼完全不知所措,视他为负担;父亲自战后归来就日益消沉,称他是“肮脏的小乞丐”。母亲念叨着周游世界,自由自在;父亲沉迷于醉生梦死,酒不离手。这就是哈罗德的父母亲。父母对于哈罗德的到来抱有怨恨,在哈罗德的童年没有给予其足够的关怀。也因此,哈罗德“小小年纪,保持低调,做一个隐形人”。哈罗德的沉默寡言、恐惧自卑、笨拙木讷、懦弱胆怯的性格就在彻底地缺失了父爱母爱后形成了。
哈罗德后来遇上了他美丽富有才华的妻子莫琳,迎来了幸福,生下了儿子戴维。却没有料到幸福后面还藏着悲难,原生家庭的恐惧笼罩着哈罗德。哈罗德不愿意抱儿子,儿子要溺死了却蹲下来解鞋带,圣诞节与儿子发生冲突,以及发现儿子吸食大麻却保持沉默。虽然哈罗德深深地爱着儿子,但是原生家庭的.恐惧阻止了他表现出来,最终酿成了儿子自杀的家庭悲剧,可悲可叹。
心理学研究早已证明,一个人的童年经历,特别是原生家庭,对个人性格、行为、心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并且会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甚至会决定一生的命运。因此,我觉得哈罗德在儿子成长的关键阶段里,他既没能做到正确的指引,也没给予温暖和庇护。他是一位不合格的父亲。
孩子是父母的镜子。董卿说,“你希望孩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就去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斯宾塞说,“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莫言说,“孩子的优秀,渗透着父母的上千汗水。”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巨大,每一位家长都应该对自己的孩子负责。教会他待人处事、独立自主、拥有健全的人格。
一个人读后感篇2
一日,读周国平先生的散文,文中有句话——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 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让我想起了前些日子买的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于是,翻出来,潜心拜读。
?一个人的朝圣》不仅关于爱的得失,还关于日常生活的信念及万物之美。
主人公哈里德并不是一个宗教信徒, 不会烧香拜佛,但他用了 87 天的时间,完成了自己的朝圣之旅。他,穿过喜怒哀乐的自我,走过百态纷呈的社会,在旅途中完成了与自己的对话。期间,他曾经以为不会发生的事情发生了,曾经以为不能完成的事情完成了,曾经以为可以忘记的一切又被重新唤醒,曾经以为无法愈合的伤痛烟消云散了,他得到了内心的宁静。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人们担心的事情,80%不会发生;发生了的,80%都是没有考虑到的。所以,不要担着过多的顾虑去生活,怀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心态,全身心地享受当下的生活。
主人公哈罗德的经历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的事情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只要拥有坚定的信念,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途中可能会迷茫,可能会犹豫,但一定要相信那句话:
“ 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我又想到了新闻里报道的那些穷游者。 有的搭车,有的骑行,有的徒步……个个都是灰头土脸,吃尽了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身心的疲惫。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我们每个人都有穿越世界去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了,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
我希望有一天,我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我能去做那些曾经停留在幻想里的事,我不会奢求所有人的理解,但我要听从我自己内心的声音。
在旅途中,哈罗德遇到的一个女人,她对他说:“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吗?
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最困难。”她继续说,“吃, 是其中的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可困难了。说,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很难。
旅行的最后,我们从他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87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 “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
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此外,书中有一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哈罗德不嫌重负,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随身携带。因此,他知道了大地上的许许多多的植物。当他能够叫出那些野花野草的名字后,它们的生命好像鲜活了起来,阳光下是一张张笑脸,微风中摇摆的是最拉风的舞姿。
看似毫不起眼的一笔,却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又归于尘土,大地永远在那里,载着万物。
一本好的小说, 能够挑起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让人看到生活的其他可能性,最后还能够引发读者的深思。
旅行,不仅仅是点到线、线到面的移动,也不仅仅是用双脚去丈量大地,而是像《行走的力量》中的陈坤,所有的出发与行走,都只是为了抵达自己。我们身边有太多的人,希望借旅行远离当下的烦恼与无趣的生活,
但又放不下走不开,只能默默羡慕那些疯癫的行走中的人。人常常控制不了生活的无常变化, 无一幸免地做错很多事。但人的一生,毕竟是很长的一段旅行,走了错的路,可以再返回来;绕了远路,但还是能到达目的地。走着走着,我们终究会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人。不着急,不犹豫,一步一步向前,一点一点靠近,带着一颗朝圣的心。
一个人读后感篇3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读后感篇4
很久之前看过藏民因为心中信仰,一路跪拜至神山,由此对朝圣略有概念,同时也感慨与敬佩心中信仰的无穷力量。闲暇时刻也曾畅想,有机会一定亲身感受下朝圣路上的人与物!
一直以为只有心中有信仰才能支撑人完成整个朝圣过程,直到看到这本《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于20xx年首次出版。主人公哈罗德·弗莱是一个没有任何信仰的60多岁老人,因为二十年前曾共事的朋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信,由此踏上了名为拯救奎妮的征途。谁也没有想到,因为这个临时的决定,彻底改变了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已经降为冰点的夫妻关系,挽救了两人之间丢失二十年的亲密感情。也因为这次旅途,哈罗德终于学会表达自己对儿子戴维深沉的父爱,虽然已经来不及,但哈罗德终于宽恕了自己,解救了自己的身心。
最初,只是想要将给奎妮的回信送到邮筒,想到曾为他背锅,彼时无比理解他的奎妮,此时却正忍受着病痛折磨,自己除了回复几句不疼不痒的话语做不了任何事情,我想哈罗德是难过的,所以他才会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邮筒却无法投出那封回信。直到听到加油站女孩关于信仰,关于救赎的故事,他终于下定决心:他要救奎妮——通过走路的方式。促使哈罗德做出这个决定的原因,除了加油站女孩的故事,应该还是此时毫无沟通交流,甚至分房而睡的妻子。二十年前因为戴维的死,哈罗德与妻子莫琳的内心至今没有得到宽慰,妻子觉得一切都是哈罗德的问题,她宁愿对着戴维空空的房间对着空气讲话,也不愿意坐下来跟哈罗德好好沟通。哈罗德一样,他深信是因为自己才导致了儿子的死亡,他的内心一样受着煎熬。
而奎妮,她知道戴维,他也理解哈罗德,哈罗德踏上的不仅仅是拯救奎妮·轩尼斯的征途,更是救赎自己的路程。整个过程中,哈罗德不断想起自己的父亲,母亲,儿子戴维及妻子莫琳。父爱,母爱的缺失,让哈罗德一直没学会如何对儿子正确的表露自己对他的爱。也正是因此,这成了自己与莫琳之间横亘的深壑,他们再不会像从前一样,亲密的依偎,甜蜜的共食,仿佛成了陌生人一般。
整个过程中,由最初的一个人,到一群人,再到最后的一个人,哈罗德由最初的无法坚定,到坚定无比的继续上路,再到最后的持续否定自己的想法,哈罗德一步一步救赎了自己。而妻子莫琳,由最开始的愤怒,无法理解,发展到开始恐慌,再到最后的'支持,愧疚,真正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直爱着哈罗德,并慢慢放下了戴维,从内心理解了哈罗德,宽慰了自己因为戴维的去世,一直紧闭愤怒的灵魂。整个旅程中,遇到的人和物,都是必不可少的,不断的释放内心的矛盾,把自己对儿子的爱转化为不断的回忆,不断的自我检讨,终于,在旅程结束的时候,身心均得到了释放!
不得不说,文中哈罗德因为想到儿子后的不断落泪,感人至深。父爱如山般可以依赖,依靠,可惜戴维却一直无法体会!
一个人读后感篇5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人读后感篇6
当你听见三个人一双眼睛你一定非常的惊讶,我们平时都是一个人一双眼睛,而这里三个人才一双眼睛,这让我也十分的惊讶我觉得太不好了,可是我看见的是他们非常的乐观,他们乐观的面对了这个生活,他们没有觉得自己不如人家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一个故事吧!故事叫《三个人一双眼睛》。
这一个家里的三个人有一双眼睛,他们家里的两个父母都是盲人,而只有一个八九来岁的小男孩是可以看见外面的世界的,可是小男孩没有因为自己的爸爸和妈妈都是盲人,而感到不敢面对这一个世界,而小男孩还带着自己的爸爸妈妈来熙熙攘攘的百货大楼。
我觉得这一个世界从来都没有这么美好过,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我觉得这三个人的'一双眼睛这样干什么事情都一定十分得困难,可是他们一家还有笑留在脸上,爸爸妈妈难道不因为自己是盲人而感到不乐观,可是与其相反他们是开开心心的。
我觉得这一个世界出来都没有这么感动过,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我觉的这三个人的一双眼睛这样他们干什么事情不都有人嘲笑他们吗?可是她们还是笑留在脸上,我觉得那一个小男孩太让我感到了,他就自己的父母不离不弃,而且细心的照顾。
我觉得我从来都没有这么感动过,我为小男孩的父母看不见这绚丽多彩的世界而哭,为小男孩的行为担负起了一个家庭的责任,你好好想想,你看他的爸爸妈妈看不见不就是什么东西都看不见,就相当于他们什么事情也不可以干了,这不相当于小男孩帮自己的爸爸和妈妈呀!
我觉得以后我要努力学习,虽然我不可能向那一个小男孩一样照顾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是我会尽力的帮自己的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也做自己爸爸妈妈的小帮手,我也应该好好的去照顾自己的父母。
我要学习小男孩的对父母关心!
一个人读后感篇7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 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生活很多时候像一架老水车,吱呀、吱呀的随流翻转。人们生活在惯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游,也很难松弛下来,扶老携幼,牵妻领夫一路狂奔。所有的历经,痛苦或者欢乐,都被当成生活天然的,理所应当的答案,顺着生逆着活。哈罗德·弗莱如果再年轻20岁呢?他会如此不顾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吗?
读老头儿年轻时候的经历,读着读着不禁会心一笑。仿佛一个自己从书中走出来,给你着重演绎曾经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这样,谁不乏味呢?或许电影的节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样活着,心脏可能就会受不了,时间长了会心律不齐。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态?乏味的幸福?还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生活就是一场朝圣。佛云: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时候,我们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于麻木,源于活着的惯性。哪怕大声的歌一回,窜上墙头看看院子外面的风景,都会踌躇半天,然后在左顾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响了一首歌:佛光穿过无边的苍凉/有一个声音幸福安详/清晨我挥动白云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灵顺从雅鲁藏布江流淌/时光在布达拉宫越拉越长……
你、还有我要去哪里?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罗德老头儿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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