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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地球》读后感篇1
我睁开眼。
窗外的树梢上响起鸟儿清脆婉转的啼鸣,风撩起窗纱,微凉的手指抚上我的脸庞,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在我的桌上洒下斑驳光影,光线触及到装着琥珀色茶水的玻璃杯折射出万千斑斓的色彩,深深浅浅地映射在墙面,像水波一样荡漾开来。
我闭上眼。
行星发动机燃烧着石料的巨大轰鸣声隆隆作响,重元素聚变产生的能量灼烧着空气,将它变得像铁水一般炽热,却又在远日点变得比冰还寒冷彻骨,直径一千米的等离子光柱冲向穹顶,将整片天空渲染成光芒刺目的钴蓝色,尽头的大气激起一层层的气浪。
这场景震撼宏大,却又摄人心魄、食人血肉、危险美丽。在这高达一万一千米的发动机前;在这光芒耀眼、温度炽热的光柱前;在这漫长的流浪之旅中;在这无边无垠、广阔无边的宇宙中,人类渺小的如同希腊雅典卫城中神庙的柱子上的小小细菌。渺小如斯,脆弱如斯,只需一颗平凡的恒星带来的氦闪,人类文明连同脚下的地球便会瞬间汽化不见。
这种认知让我的灵魂为之颤栗,在自然的面前,人类无力到不堪一击。
可是我却不想睁眼。
我想在这破碎不堪的土地上重新看到玫瑰绽放,参天大树、蓝天白云;想去解冻的贝加尔湖钓上一尾鲑鱼,开一瓶伏特加喝得酩酊大醉:我想看着我们的孩子在绿荫上奔跑,折一个纸飞机看它悠悠滑行。
我想要这地球活下来,陪着人类走到时间的尽头。
所以才有了地球派的坚持,与飞船派的抗争。大概是中国人骨血里流淌着家的`情怀吧,不同于西方的个人英雄主义,每个中国人在危难当头,也要带着家一起流浪。无论过程多么艰辛,绝望与压抑将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我们也会带着你一起流浪。啊,地球,我的流浪地球。这长达两千五百年的流浪之旅会将你变的面目全非,可是我们没有其他的选择,宇宙的洪流要将我们击垮,你可知否?
但在这漫长的流浪之旅中,变的面目全非的不仅仅只有我们的家,更有我们自己。宗教在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不会再有男女为了爱情而痛哭流涕,夫妻之间形同陌路丝毫没有恩爱可言。在每天亡命的恐惧下无人再关心生死之外的任何事情,除了当前太阳的状态和地球的位置。对待这些多余感情,就像是赌徒在盯着轮盘的间隙抓住几秒喝口水一样。可是这样的人,还能算得上是人吗?
我沉默着,地球沉默着,无人能正确地回答这个问题。或许答案是肯定的,当半人马座的恒星的光芒照耀地球,百花盛开的时候。或许答案是否定的,孤寂漫长的旅程会将人类打磨成一堆没有感情的碳基。
但是我们注定要流浪,因为这是唯一活下去的希望,不管它带来何种巨大的灾难,我们不能回头,从制定计划的第一天起,人类就再也回不去了。唯有前进,才有曙光。计划就算漫长那又能怎样,后代的子孙没有穷尽,人类总会抵达新的家园。
我们选择希望。
到那个时候半人马座的恒星带来光与热,凝结的空气重新汽化,冻土开始解冻,青草钻出地面,花朵挂上枝头,鸟儿开始歌唱,艺术与文学得以复苏,贝加尔湖的冰化成了水,我们可以相约去钓鲑鱼,去成都吃火锅,看着孩子欢笑成长,看着爱人笑靥如画。
啊,地球,我的流浪地球。
流浪吧,流浪在这星辰之间。无论面向何种困难,我们都不能放弃,活下去。
这颗流浪星球,教会我坚强。
我睁开眼。
地球依旧光辉灿烂。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2
昨天晚上看完电影之后,今天便想着读读刘慈欣的原著。
没想到电影和原著其实截然不同。在我看来,这不只是故事线的不同,而是本质上的'不同。
电影通过一条清晰的故事突出了流浪地球计划进行时人与人之间不可磨灭且甚至被放大了的温情和情感:是陌生人对陌生人的善意,是春节时合家团圆的传统延续,是跨国籍跨文化跨语言的团结,是危难下亲人之间的心心相惜……
而原著则以更加宏观的角度展现了全然不同的另一面,这个角度下的流浪地球,是冷冰冰的:是对爱情亲情友情的漠视,是完全被流水线化了的婚姻和繁衍,是艺术与哲学的落寞,是人与人之间的无限猜忌……
就像文中描述的那样:“在这个时代,死亡的威胁和逃生的欲望压倒了一切,除了当前太阳的状态和地球的位置,没有什么能真正引起他们的注意并打动他们了。这种注意力高度集中的关注,渐渐从本质上改变了人类的心理状态和精神生活,对于爱情这类东西,他们只是用余光瞥一下而已,就像赌徒在盯着轮盘的间隙抓住几秒钟喝口水一样。”
这样冷冰冰的世界太可怕了。
从创作角度来说,电影和原著我都很喜欢,甚至原著的文字冲击更加震撼,但是我给电影打了五星,而给原著只打了四星。这是因为我从内心深处希望且相信,如果人类真的走到了“流浪地球”的那一天,社会是不会变的像原著所描写的那么冷冰冰的。
就像电影里刘培强说的一样:“人类文明,如果没有人,那将毫无意义。”
而人作为情感动物,如果人没有一丝感情,也不能被称之为人吧。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3
“希望是这个世界上像钻石一样珍贵的东西。”选择希望,人生就有坚持的理由。
?流浪地球》的情景设定在太阳步入老年期,地球上的人为了存活,带着地球去找新的家园的故事。也揭示了当灾难来临时,生活中人性光辉和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
故事中的人之所以有勇气去做,是因为他们选择了希望,如果他们不去努力,而是安逸地等着灭亡,那结果截然不同,就算前过程艰难,但是未来是美好的,后者就算过程安逸,结果注定灭亡,这就是希望的力量。
钻石的珍贵在于,给它一束光,它能折射出千道万道的五彩缤纷。希望,给它一束人性的光辉,它肯定也会回赠你成功的缤纷世界,所以希望和钻石一样珍贵。
小说中有一幕使我留下深刻的记忆,反叛军要把坚持流浪地球计划的五千名士兵冻死在冰山雪地中,但五千名士兵当中没有一个人屈服求饶,他们说:“让人类永远保持清醒是不可能的。”他们选择了整个人类的希望,而不是自己的希望。死刑后一个小时氦闪爆发了,太阳开始走向灭亡,所以说这五千名士兵的选择是正确的。他们的选择,拯救了人类。这就是希望的力量。
生活中选择希望的事例很多很多,比如“猪坚强”。如果不是它选择了希望,在废墟中九天九夜都坚持自己的希望,它又怎会有今天安逸舒适的生活?还有最美教师张丽莉,她选择了更崇高一点的希望——孩子的未来,她一推,让三名学生免受病痛之苦,让她们获得了生命和健康。希望是这人世间最朴质的情感,却能带领人们走向光明和未来。
而我们是否也应该像他们一样,选择希望呢?
我想是的。当生活,学习,工作不如意时,我们应该选择希望,坚持走下去。每当我跨过沟壑,走过崎岖的小路,眼前出现一片绿荫,心中顿时变得明朗。你选择了希望,希望也就会选择你,并带给你美好的未来。
我觉得,希望是这个世界上比钻石更珍贵的东西!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4
?流浪地球》这本小说很短,很快就看完了。
这本科幻小说最不合理的地方就是,地球人类经过50亿年的进化,绝大多数人在关乎自己生死存亡的问题上居然那么弱智。
太阳的演化规律这种的不是特别复杂的自然规律,又关系到50亿年后人类(正是故事中的人类)命运,那时候的人类应该是深刻理解而且非常坚信才对其正确性才对,毕竟这是一个人类(故事中的人类)已发现了50亿年的`规律啊,如果有错的话,应该早就被发现了吧,所以怎么可能仅仅凭借一时发现太阳的某些参数和400年前一样,就将其推翻?存在了50亿年的理论,居然是错的,人类有多么弱智啊!我想问一下,科学家呢?他们都死光了吗?既然最后他们所坚持的理论是正确的,那么他们当时就找不到可靠的证据来反驳那荒谬的、突然产生的想法吗?
接下来,弱智的人类推论这是小部分人的骗局,然后就把领导地球逃出太阳系的五千人处死。刚处死完,太阳发生氦闪,真的变成了红巨星,吞没它周围的行星。我想问一下,好如果是骗局,那些设置这个骗局的人们的动机是什么?如果太阳不会膨胀毁灭地球,他们费那么大劲把地球推离太阳系,推向一个不确定的、很可能走向灭亡的世界,他们自己不也得灭亡吗?这个骗局对他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什么好处能超越自己的生命呢?那些被处死的人不能为自己辩护吗?就这样轻易的被处死了。处死他们的那些人,一点逻辑思维都没有吗?
假设人类平均25年繁殖一代的话,50亿年,人类繁殖了2亿代,竟会进化得如此弱智,这符合自然规律吗?我怀疑猩猩进化2亿代也不会比那些人更弱智。
我真的觉得《流浪地球》好弱智。
电影我还没看,不知道电影中如何弥补这种弱智。
《流浪地球》读后感篇5
看完《流浪地球》后,第二天我便去书店买下了刘慈欣的这本原著——《朝闻道》。
?流浪地球》是书中九篇独立科幻小说的第五篇。刘慈欣以宏大瑰丽的想象作翅膀,飞跃千年的漫长时光,向我们展开了以生命与人性为基调的史诗级画卷。作为科幻文学爱好者,我的心在翻开书页的那一时起便被牵绊住了。
“朝闻道,夕死可矣。”这是《论语·里仁》中的一句经典。其中“道”指宇宙间的一切法则、道理。文中角色物理学家丁仪在面对“在知识密封准则下宇宙是不可知的,那么余生已无意义”的情况时,脱口而出“你把宇宙的终极奥秘告诉我,然后毁灭我”,义无反顾地走上真理祭坛,用生命交换了宇宙大统一模型的奥秘,最终化为璀璨的火球升上天空。也许所有为科学之美着迷的人,都是愿意用生命去交换真谛的人,他们的双眼在望向银河时,一定会映着晶莹的星光,也映着余生的梦想。正如文中的排险者所言:“对宇宙终极真理的追求,是文明的最终目标和归宿。”
也许文中频繁出现的理科词汇会让作为文科生的我有如堕五里雾中的感受,但是这并不能阻挡我放飞绮丽的想象力,我可以用想象来弥补许多奥义。粒子加速器,宇宙坍缩,真空衰变,中微子通讯系统……科学的美有时候并非一定要通过工整机械化的文字说明来了解,闭上双眼,在意识勾画的世界里,科学的美依然可以如烟花般绽放开来。
这样一本科幻小说集,尽管充满了刘慈欣的非凡想象与各式各样的于普通人而言的晦涩知识,但又不乏真情与感触。读到文中的人们对于人马星系那新的生存家园的渴望时,那就像期待着某一肆虐已久的癌症的解药的研制成功一般,不禁感同身受;读到“落日飞船不是飞向太空,而是潜入地球深处”时,我的心仿佛瞬间被灌了铅,重重地沉入无边深渊,滞后的真相如海潮般席卷而来,我不禁屏息,慨叹有些东西真的只有失去了才会知道珍惜;读到“像往常一样,上帝低头站在那里,那扫把似的雪白长胡须一直拖到膝盖以下,脸上堆着胆怯的笑,像一个做错了事儿的孩子”时,又不禁被这幽默笔调给逗地噗嗤一声笑出来。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神圣的地方难以触及,也许对很多人来说只是一种念想,甚至是一个梦罢了。但是我们不能放弃追寻它的权力。正如即使在地大外语系,对科学怀有爱的人也不能让心中对于科学的渴望被磨灭。无论身处何处,仍需奋力追寻。正如“梦想越远越好,因为它一直在前方的某个地方”。
但愿我们都可以找到内心的“道”,一朝闻道,便可言夕死而矣,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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