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销售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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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合同的作用是越来越大了,为了进一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制定好出色的合同,以下是久久美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简易销售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简易销售合同7篇

简易销售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兹卖方(甲方)向买方(乙方)销售黄金产品,本着诚信双赢的原则,经双方谈定买卖条件如下:

一、 金的成色计算方法:一是预估成色若大于98%时,按样金重÷样金吊水重量÷19.34;二是预估成色小于98%时,按样金吊水重量÷样金重×23.128-2.19,最终得出成色。

二、 计价方式:按提货的前一天即6月10日上海黄金网au9995的 收盤价(321.61-1.6)×成色×金重,得出每块金的价格,累计求得总金的价格為:2439234.56 元(具體明細見附頁) 20xx年5月19日交易的鉛精礦還有剩余款122929.94元,兩次相抵,這次黃金交易需交2316304.62元正,大寫:貳佰叁拾壹萬陸千叁佰零肆元陸角肆分。

三、 甲乙双方均指定由甲方的化验室分析检测,甲乙双方均进行参与, 最终认可签字生效。

四: 提货地点:

五、 付款方式:乙方付清该次黄金全款到甲方指定的帐号上,乙方提取货物,甲方免费派人派车护送乙方到 。

六、 本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合同优先权,合同的具体内容均对利益相关的第三方保密。

七、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

简易销售合同篇2

供货方: (简称甲方)

需货方: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钢材买卖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钢材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等依送(提)货单填写为准,钢材单价以当日西本价格上调60元为准。

二、 质量标准、送检及费用。

乙方使用钢材前应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区级质量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承担其费用,经检验合格则可使用。乙方在收货后三日内未将钢材送检或已投入使用的,则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

三、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堆放货物场地,如需甲方送货则乙方承担运输费、装卸费等 元/吨,送货地点为 。乙方指定专人对该货物进行验收并在送(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该送(提)货单作为乙方已经验收和收货的凭据。乙方指定收货人和验收人如下: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四、货款的支付期限

乙方支付货款的期限为送(提)货单签收之日起,按下列第 种约定付款:

1、当日支付 %,余款 日内支付。

2、甲方铺货 吨,该款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其他货款当日支付 %,余款 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四条之约定未按期限足额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约后,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立即支付全部货款;违约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 以乙方应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2、 以乙方应付货款每日千分之三计算。

六、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本合同交易与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间为应付货款之日起2年。

七、双方若有未尽事宜,以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纳入本合同生效。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区为供货方住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保证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

电话: 电话: 电话 :

地址: 地址: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市 区 路 号

买 受 方: 成都建工集团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三标 段项目部 出 卖 方: 祥瑞达钢材销售部 工程名称: 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七、十号楼(三标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钢材的规格、数量、价格

本合同钢筋单价按以上表格中单价执行,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钢筋市场单价发生变化,本合同钢筋单价不作调整,买卖双方对此确认无异议。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合同总价款:按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价。交货总量不得

低于本合同数量。

支付方式: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供货,在20_年春节前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50%,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部供货完成后,第二次供货到货后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合格后无供方责任时一个月内支付完全部货款。

交货地点:本项目工程工地。

交货时间:20_年十一月十五日前。 

第三条 计量

以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量。买卖双方确认交货钢筋规格、数量的单据应由买卖双方书面委托人签字有效,并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和结算依据。

第四条 供应时间和地点

出卖方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钢筋供应通知后,在规定时间 24 小时内将钢筋送至指定地点。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交货地点钢筋下车费用由买受方负责。 本合同所指钢筋规格、质量为国标。 第六条 双方的义务 买受方的义务

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完成钢筋供应前的准备工作,并应提前 12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方供应钢筋的时间、规格、数量等。

保证施工工地道路畅通,照明良好,水电设施齐全。

出卖方的义务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数量标准供应钢筋。

按时供应钢筋,提供所供钢筋的试(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在钢筋供应过程中因特殊情况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应自情况发生之日起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方,并与买受协商处理办法,不得对买受方施工造成损失,否则出卖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出卖方有权停止供料,买受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实际和预期损失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战争和国家宣布的严重自然灾害。 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签订地点: 拉萨市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 二 份,卖方执 二 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以下无合同正文

买受方:(公章)成都建工集团总公司

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三标段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出卖方:(公章)祥瑞达钢材销售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使用方向(项目名称):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盘条圆钢执行,螺纹钢执行,以及相关国家标准。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全权负责。甲方应在在收到钢材7天内,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出现规格型号或数量不符合甲方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调整更换。

第四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质量证明书随出库单及货走。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螺纹钢、圆钢按理论重量结算,盘圆以过磅重量结算。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乙方收到甲方下达的计划后,在3日内送至甲方指定的__地点。

第八条 供应范围、数量及相关补充:乙方负责运输范围由_至_;本合同使用量约计_吨,具体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至甲方施工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地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十一条 结算单价的确定及内容:结算单价 =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 运杂费单价 + 业务加价;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费、装卸费、税费、利润等落地单价。

第十二条 关于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的约定:

1、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是指需方下达计划当日的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的 钢材市供方供应的钢材的厂家在阿里巴巴钢材网当天未公布的,则执行阿里巴巴钢材网当日公布的相应规格中的最低单价。

3、如果需方下达计划中部分规格在当日没有公布单价,则按照以下规格间价差规律进行相应调整。[(1)hrb335φ12mm单价=hrb335φ32mm及以上规格单价=hrb335φ14mm单价+50元=hrb335φ16-25mm单价+100元;(2)盘条φ单价=盘条φ8mm单价=盘条φ10mm单价;(3)圆钢φ12-14mm单价=圆钢φ16-32mm单价-80元。]4、需方对生产厂商有要求时,供方必须优先满足需方要求。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结算货款的80%,剩余20%一个月内付清。如甲方资金困难

第十四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3‰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 的违约金。甲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应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甲方法人工商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账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简易销售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特许代理区域

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区)

三、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

乙方首批进货量为__________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__________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__________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的奖励;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所代理产品的代理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4)负责代理区域内的通路建设,保证销售点具有以下条件:设在相对繁华区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档次良好的商场,显著位置,并素质较高的专柜员;(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6)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__________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七、退换货规定

乙方从甲方购货后原则上不得要求退换货,但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乙方可自收货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简易销售合同篇4

买 受 方:

出 卖 方:

工程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钢材的规格、数量、价格

本合同钢筋单价按以上表格中单价执行,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钢筋市场单价发生变化,本合同钢筋单价不作调整,买卖双方对此确认无异议。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2.1 合同总价款:按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价。交货总量不得

低于本合同数量。

2.2 支付方式: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供货,在20xx年春节前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50%,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部供货完成后,第二次供货到货后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合格后无供方责任时一个月内支付完全部货款。

2.3 交货地点:本项目工程工地。

2.4 交货时间:20xx年十一月十五日前。

第三条 计量

3.1 以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量。买卖双方确认交货钢筋规格、数量的单据应由买卖双方书面委托人签字有效,并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和结算依据。

第四条 供应时间和地点

4.1 出卖方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钢筋供应通知后,在规定时间 24 小时内将钢筋送至指定地点。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5.1 交货地点钢筋下车费用由买受方负责。

5.2 本合同所指钢筋规格、质量为国标。 第六条 双方的义务 6.1 买受方的义务

6.1.1 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6.1.2 完成钢筋供应前的准备工作,并应提前 12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方供应钢筋的时间、规格、数量等。

6.1.3 保证施工工地道路畅通,照明良好,水电设施齐全。

6.2 出卖方的义务

6.2.1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数量标准供应钢筋。

6.2.2 按时供应钢筋,提供所供钢筋的试(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6.2.3 在钢筋供应过程中因特殊情况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应自情况发生之日起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方,并与买受协商处理办法,不得对买受方施工造成损失,否则出卖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7.1.1 买受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出卖方有权停止供料,买受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2 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7.2.1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2.2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3 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实际和预期损失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8.1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战争和国家宣布的严重自然灾害。

9.2 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9.3 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签订地点: 拉萨市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 二 份,卖方执 二 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以下无合同正文

买受方:(公章)成都建工集团总公司

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三标段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出卖方:(公章)祥瑞达钢材销售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简易销售合同篇5

合同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_________]fob或[_________]cfr或[_________]cif或[_________]fca或[_________]cpt或[_________]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_________]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允许在金额及数量上有_________%的损溢,由[_________]卖方或[_________]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______

6.总额:_________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_________%,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_________]

7.原产国及生产国:_________

8.运输标志:_________

9.装运:_________

9.1 装运时间:_________

9.2 装运港:_________

9.3 卸货港:_________

9.4 [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 [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转运。

9.6 [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分批装运。

9.7 [_________]集装箱运输。

9.8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9.9 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______

10.支付条款

卖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买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10.1 支付方式:

10.1.1 信用证(这一段将作[_________]保留或[_________]删除)。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10.1.2 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10.1.3 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______]即期[_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____]承兑[_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10.1.4 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10.1.5 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10.1.6 汇付。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_]天内;[_________]提单日后_________天内,以[_________]电汇,[____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 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0.2.1 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10.2.2 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

(2)签发给一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_]预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3)多式联运单据

(4)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5)铁路运输单据

(6)信使及邮递收据

10.2.3 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1)商业发票

(2)[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3)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4)原产地证明[_________]

(5)装箱单

(6)重量单

(7)[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10.2.4 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10.3 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 包装

11.1.1 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_________]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_________]多式联运,[_________]集装箱运输。

11.1.2 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11.1.3 如果持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11.1.4 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 装运条款

11.2.1 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 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_________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以电报 /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 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___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目前_________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_________日内未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_________日后评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 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收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 此条款应作[_________]保留[_________]删除。货物装运后,卖方应[_________]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6)由_______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7)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_____

11.2.5 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 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食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发货日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_________]

13.1 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_________]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2 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_________]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3 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 交货前检验(从14.1.1或是14.2.2中选择一款)[_________]

14.1.1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员、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_________]本合同中的规定,或[_________]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则_________。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_________。

14.1.2 工厂检验。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_________]合同的规定,或[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2 到货检验

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则_________。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_________。

买方应地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7.1(1)和或(2)的规定进行检验。

15.不可抗力

合同当有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___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___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赔偿

16.1 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_________%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时开具信用证。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朝,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_________日收取信用证金额_________%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3 未及时交货。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_________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4 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利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索赔

17.1 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显、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___周内,自己承担[_________]费用

(1)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2)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 ,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3)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 如果买方未在第17.1(1)和 (2)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 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刚被视为接受。

17.4 [_________]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_________]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或因违约而构成的卖方的责任应限于总额_________。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_________]: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由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 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的gov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台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由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_________]: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行。

(2)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________进行。

(3)_______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士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 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_________(语言)

23.3 生效日期

本合同应生效于[_________](生效日期)

(1)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2)经_________签署共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

(3)其它条件:_________。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销售合同篇6

甲方(买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根据以下各项条款达成一致而签订。

一、货物情况

1、货物名称:

2、商标:

3、规格型号:

4、数量:

5、单价:

二、供货时间与地点

1、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

2、供货地点为_________方所在地。

三、包装要求

1、乙方提供的所有单独包装的货物均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货物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或要求更换。

2、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四、付款

1、合同付款货币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

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于收货后_______日内付清上述货款。

(1)发票。

(2)质量证书。

(3)详细配置、数量清单。

(4)验收证书。

五、伴随服务

1、乙方随同货物交付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应包括每套设备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

2、乙方在交货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3、伴随服务的费用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4、乙方提供_______个月的保修服务。

六、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的、投标文件所述同一产品,并完全符合投标文件关于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投标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3、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天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付款。

2、如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付款,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任一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付款、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付款时间。

4、除合同条件第_______条规定外,无责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费按货物总价以每天的_______分之_______计收,直至交货或付款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_______分之_______。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无责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九、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_______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简易销售合同篇7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委托人):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货物明细(见报价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由货物总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组成,其中:

1、货物总值: :5600 元;

2、运输费用: 0 元;

3、安装费用: 0 元;

合计:人民币: 伍仟陆佰元 元注:()

三、技术要求说明

1、 如需借助图纸说明的事项,必须附有图纸;

2、样品说明的事项;

四、交货条款

1、甲方按照规定如期交付货款。

2、 乙方送货产生延误,则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物总值每周1%计算。

但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送货不视为延误送货。

(1)、甲方要求变更或补充订货合同;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3)、甲方未提供适当的安装条件;

(4)、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其他情况;

3、 由于家具工程环节众多,若运输途中造成少量货品的损坏、丢失、错货及缺少配件等现象,乙方将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使用替代品),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扣款或延迟付款。

五、质量保证

1、 乙方提供年的商品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在保修期内,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变形,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退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家具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收适当的材料费和工本费。

六、付款方式: 为确保合同正常运作及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本合同付款方式应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付款;,作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2200元)

第二期:货物安装完毕,甲方应在 当 日内验收且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叁仟肆佰 元)。¥:3400 全部货款未结清前,所有商品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一) 乙方责任:

1、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90日,乙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应支付逾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二) 甲方责任:

1、 报价单所列商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

(1) 订制品,桌屏、高隔间,甲方应全额赔偿。

(2) 屏风、椅、沙发等有色商品及木制商品等其他类商品退、换,以销售之20%收取赔偿金,运输费用需另行承担。

(3) 有损坏者接受退、换。

甲方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2、如因甲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7天前通知乙方。

八、 附加条款:

1、 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交货外30天的'免费仓储期,若甲方仍未能安排地方进行交货,乙方将收取仓储费用;若甲方变更交货期超过一个月的,除事先书面征求乙方的同意外,还应交纳额外的仓储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预付款。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4、 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 补充条款:签订后定制商品颜色和尺寸不能更改,如需要更改所有费用全由甲方负责.货到齐付清

全款。附件报价做为本合同的参考

甲 方: 乙 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帐号:

签字日期:20xx年08月22日 签字日期:20xx年08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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